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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股票在线配资公司 海顺新材: 关于海顺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

    2024-08-22 22:23

    股票在线配资公司 海顺新材: 关于海顺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

    证券代码:300501   证券简称:海顺新材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4-086 债券代码:123183   债券简称:海顺转债        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    关于海顺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提示性公告 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 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   特别提示: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8.00元/股的85%,如后续公司股票收 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%,预计将可能触发“海顺转债”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。若触发条件,公司将按照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 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》(以下简称“《募集说明书》”)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    一、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 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“证监许可〔2023〕53号”文同意,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3 年3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,330,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(以下简 称“可转债”),每张面值100元,发行总额63,300.00万元。发行方 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,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(含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的部分)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 式进行。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3,300.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 销。  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,公司63,300.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债”,债券代码“123183”。   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(2023年3月29 日,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)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,即 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30日止(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,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)。   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.20元/股。由于公司实施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,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,“海顺转债”的转股价格已于2023年5 月16日起由18.20元/股调整为18.15元/股。   截止本公告日,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,根据《募 集说明书》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, “海顺转债”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5月28日起由18.15元/股调整为    二、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  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的约定,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如下:    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,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 85%时,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。    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,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,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。    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。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,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 回避。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。   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,公司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 公告,公告修正幅度、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(如需)等有关信 息。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(即转股价格修正日)起,开始 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。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、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,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执行。   三、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  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6日,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8.00元/股的85%(即15.30元/股),预计 可能触发《募集说明书》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,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。  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——可转换 公司债券》等相关规定,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,触发转股价 格修正条件当日,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, 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 公告,并按照《募集说明书》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,视为本 次不修正转股价格。   四、其他事项   投资者如需了解“海顺转债”的其他相关内容,请查阅公司于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》全 文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  特此公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 事 会

    日期融资变动融资余额7月23日-8.16万4090.99万7月22日23.39万4099.16万7月19日-47.11万4075.77万7月18日-80.71万4122.88万7月17日-5.87万4203.59万股票在线配资公司